醫療糾紛調解是指患者與醫療機構在衛生局調解委員會協助下,透過第三方介入方式處理爭議,平均結案時間約2至4個月,且免收訴訟裁判費,是多數家屬優先考慮的處理管道。
醫療糾紛調解流程是什麼?
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規定,調解案件須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局提出申請,調解委員會受理後應於30日內召開首次會議。
整體流程可分為以下步驟:
- 向衛生局遞交調解申請書與相關病歷資料
- 調解委員會安排雙方陳述意見
- 視需要委託醫療鑑定小組提供專業意見
- 雙方達成共識並簽署調解書
若一方拒絕出席或多次協商未果,案件即進入調解不成立程序。
醫療糾紛調解要多久才能結案?
衛生福利部歷年統計顯示,全國醫療糾紛調解案件平均結案時間約為2.5個月,較民事訴訟平均耗時2至3年大幅縮短。
結案時間差異主要來自是否需要委託第三方鑑定,若涉及複雜手術爭議,鑑定期間可能延長至4個月以上。相較之下,單純溝通不良類型的糾紛通常於1個月內即可完成調解。
調解成立率有多高?
依各縣市衛生局公開統計,全國醫療糾紛調解成立率約落在6成上下,台北市與新北市近三年平均成立率略高於全國水準。
| 年度 | 受理案件數(件) | 調解成立率 |
|---|---|---|
| 2023 | 約1200 | 約58% |
| 2024 | 約1350 | 約62% |
| 2025 | 約1420 | 約64% |
成立率逐年上升,反映醫預法上路後強制調解前置程序發揮一定效果。
調解與訴訟哪個對患者更有利?
調解免收裁判費,且平均成本低於訴訟十分之一,但賠償金額通常較法院判決結果保守。
- 調解:程序快、成本低、賠償金額多為協商彈性金額
- 訴訟:程序長、成本高,但判決具強制執行力且賠償上限較高
對於爭議金額較小或雙方仍有信任基礎的案件,調解通常是效率較高的選擇。
調解不成立後續怎麼辦?
調解不成立時,當事人可於六個月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原調解紀錄可作為訴訟參考證據使用。
部分縣市衛生局會提供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供當事人銜接後續訴訟程序。此文件亦可作為申請法律扶助或財團法人醫療糾紛關懷基金會協助的依據。
常見問題
醫療糾紛調解要收費嗎?
由衛生局辦理的調解不收取任何規費,僅需負擔必要的醫療鑑定費用(如有委託鑑定)。
調解過程可以請律師陪同嗎?
可以,雙方當事人均得委任律師或代理人到場協助說明與陳述意見。
調解成立後具有法律效力嗎?
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具有同等效力,可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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